達泰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手冊
手冊前言
本手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項而制定,為員工提供有樣權利、責任和義務的詳盡資料。本手冊適用于公司錄用的所有員工。 本手冊所稱“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本手冊所稱“天”,指包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在內的日歷日。 本手冊所稱“工作日”,指不包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在內的日歷日。
目錄
公司簡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聘用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員工培訓
第五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章 員工薪酬制度
第九章 行政辦公規范管理制度
第十章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章 附則
《員工手冊》培訓記錄
公司簡介
深圳市達泰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于解決SMT生產制程中電子芯片焊接的高新技術型企業,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于一體的專業電子芯片焊接返修加工解決方案商。公司自2013年3月成立,承蒙廣大新老用戶的支持和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在電子芯片焊接返修方面。現已具有多項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公司本著以客戶為中心,追求完美的技術方案為目標,專業提供優質的電子芯片焊接返修方案。所生產的返修設備已覆蓋高、中、低檔,并可根據特殊需求量身定制,可為客戶在電子芯片焊接返修作業中提供完整的解決方案!
達泰豐通過自主開拓創新,產品功能不斷完善,品質持續提升,憑借著良好的專業技術和優質及時的售后服務,贏得了廣大客戶的認可和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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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促進公司各項經營活動正常、健康、有序的開展,本著公司與員工之間互惠互利、平等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一般規定
一、公司經營管理者有權依照公司各項現行管理規定,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項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不得無故拒絕;
三、凡員工行為違反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公司可視該行為情節輕重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四、本《員工手冊》載明的有關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熱愛集體,樹立集體觀念,維護公司形象,與企業榮辱與共。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與工作能力,團結協作,多提合理化建議,秉承"以人為本、育德育才、誠信為公、團隊創新"的公司理念。
1、聽從指揮,服從領導指揮及公司決定,高效優質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積極向公司獻計獻策,推動公司的發展。
第六條 嚴格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辦私事、不打私人電話、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在禁煙區吸煙,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團結的事。非工作應酬原因,工作前不得飲酒。工作時間禁止玩手機,不準帶耳機。
第七條 注重儀表,注意著裝及儀表整潔,工作時間著工裝,戴工牌,男職工不準留長發、留胡須、女職工要淡妝上崗。
第八條 講究禮貌,做到待人熱情、舉止文明、談吐文雅,與客人相遇,要禮讓客人先行;同乘電梯,讓客人先上先下。
第九條 講站坐姿,不插兜、叉腰、抱肩、坐立端正,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東張西望,搖頭晃腦。
1、尊敬客戶
一、接待客人時面帶微笑,與客人談話時應站、坐端正、講究禮貌、不搶話、插話、爭辯、講話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溫和、不大聲喧嘩。
二、遇到客人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說"不管"、"不行"等生硬詞語,不得以冷淡態度待客。
三、尊重客人,不議論、不指點。
四、接轉電話時,先要說"您好!深圳市達泰豐科技有限公司",聲調要溫和。
五、會見客人時,應姿勢端正,握手時用力適度,不得用左手,左手不得插兜。
六、客人面前不得化妝、修指甲、剔牙、挖耳朵、打響指、伸懶腰、打飽嗝、哼小曲。
第十一條 嚴守機密,不得泄露或傳播公司商業機密及相關文件,不向客戶或外部人員談論本公司的一切事物。要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一切內部文件、資料、報表、總結,都應做到先鎖再離人,保證桌上無泄密。秘密文件由行政部統一歸檔保管,個人不得私自保存。
1、保證廉潔,不貪污、不接受回扣、不挪用公款、不以權謀私。要勇于揭發問題,敢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要打擊不正之風,樹立正氣。饋贈物品要如數交公不得私留。
第十三條 要厲行節約,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節約使用文具、器材,愛惜各種設備和物品。要發揚勤儉興業的好傳統,為公司增收節支做貢獻。
第二章 員工聘用
第十四條 公司根據發展需要聘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實際需求情況編制定崗定編報告和人員聘用方案,呈總經理批準后,負責執行內部調配工作或實施公開招聘。
第十五條 員工的聘用分首次進公司的招聘和續聘等情形。
第十六條 公司采取逐層聘用的方式聘用員工,即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由總經理決定聘用;部門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決定聘用。
第十七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錄用或續聘:
一、《勞動法》規定不得雇傭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工作,后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審查認定學歷和工作履歷有故意欺騙行為者;
五、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其他有關條件者。
第十八條 首次進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時公司須組織實施筆試和面試等考核錄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時,相關擇錄標準和程序等事項按雙方約定執行。
第十九條 公司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均實行叁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勞動合同年限。試用期間,公司將指定人員幫助新員工盡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將從事的業務工作,具體內容主要以本《員工手冊》為準。
第二十條 員工試用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相應的,如果員工無法達到公司要求,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員工試用期滿,人力資源部將與試用部門負責人一起對員工進行考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由總經理考核),經有關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員工的續聘工作按本《員工手冊》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公司有權依工作需要安排員工的崗位、崗位等級、考核、獎懲、解雇等事項,公司員工應積極給予配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逐步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二十五條 簽定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合法的原則。勞動合同的內容、條款、簽訂的程序,必須符合《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二、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公司與員工雙方必須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
三、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結合的原則。經過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既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又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分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為壹年(含試用期三個月)。
第二十七條 連續服務期的要求
對經公司出資培訓后的員工,除經公司同意其離職外,必須遵守經培訓后連續為公司服務的期限要求:
一、參加境內學習培訓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1年;在6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3年。
二、參加境外學習培訓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3年;在6個月以上的,雙方另行約定。
三、公司為其出資攻讀大學本科的,連續服務期為4年;攻讀研究生的,連續服務期為5年。
四、如雙方簽有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確定連續服務期。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
一、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依法與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書。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在公司內的崗位等級,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三、簽定勞動合同后,可辦理勞動合同鑒定手續。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公司、員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勞動合同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經協商未能就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有一方消失;
三、經仲裁和判決而終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五、員工經批準離開公司;
六、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三十一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第二十條二、三、四、五款所列條件之一出現時;
二、員工個人要求終止勞動合同的;
三、公司與員工另有約定的條件出現。
第三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并按本《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執行。
一、公司、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及時協商是否續訂的有關事宜;
二、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在此之前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已不間斷地達到十年,或距員工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如員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對掌握公司重要商業秘密,或擔任某項重點工作的員工,公司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與其協商是否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同意續訂的,可續訂勞動合同。如員工不同意續訂,公司可將其調離原崗位,辦理工作交接,公司認為必要時,可進行離任審計。
四、勞動合同的續訂手續。公司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是否同意續訂。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員工應在十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員工未能按期予以書面答復,即視其為不同意續訂,公司可按相關規定與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三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根據有關法規和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的;
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勞動合同期限內,在公司從事生產或固有業務、計算機、財務、機要保密、勞動工資等項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業秘密的;
2、擔任某項重點工作,工作未結束的;
3、與公司另有約定的;
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1)經常遲到、早退,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達10次的;
(2)連續曠工7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15天以上的;
(3)因員工本人的原因,給公司聲譽造成較壞影響的;
(4)拒不服從公司安排,不服從領導,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秩序的;
(5)采取不正當手段,索取虛假病假證明欺騙公司,經查證屬實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為他人或本人從事各種經營活動,獲取經濟收入的;
3、嚴重失職或違法違紀、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2)弄虛作假,為個人或小集團騙取經濟利益和榮譽,情節惡劣并查證屬實的;
(3)行賄、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不夠刑事處分的;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盜竊等,不夠刑事處分的;
4、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內部資料為他人做證,造成公司經營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除第1項外,均屬于過錯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以上屬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公司連續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員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不屬于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范圍的,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對因工負傷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手續
一、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經與公司協商同意,員工應在30天內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二、員工引用本《員工手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條件,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解除手續;
三、公司提出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向員工出具書面通知,并在出具書面通知后及時為員工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五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公司、員工違反《勞動法》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賠償。具體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深圳市勞動合同管理辦法》辦理。
第三十六條 違反連續服務期的費用賠償
在公司規定和雙方約定的連續服務期內,因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償還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其賠償計算公式為:
F=(A-B)C/A
其中F為違約賠償額,其中A為連續服務期限,B為連續服務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C為培訓費用之和。
培訓費是指培訓期間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費、住宿費、教育培訓費、培訓考察費等。參加多次培訓的,本款所提C為多次培訓費用之和。
第三十七條 經濟補償
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應當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具體按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第三十八條 員工的經濟補償金,由公司按規定標準一次性發放給員工,有下列情況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員工在合同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員工因本《員工手冊》規定的過錯原因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其爭議的處理按《深圳市勞動合同法管理規定》辦理。
第四十條 人力資源部應做好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的簽定、續訂、變更、終止、解除管理制度,規范勞動合同檔案制度,按規定及時為員工辦理各項手續。
二、按照本《員工手冊》和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需擬定書面通知的,應按規定及時通知對方。
三、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公司應下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抄送失業保險等機構,按規定轉移員工的社會保險手續。
第四十一條 有關合同期間發生的勞動糾紛或爭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調解并妥善解決。
第四章 員工培訓
第四十二條 公司培訓體系主要由新員工上崗前的職前培訓、員工在崗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三部分組成。
第四十三條 職前培訓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備不同工作經歷、文化背景、思維方式的新員工盡快理解公司文化,經營目標、公司規章制度、熟悉工作環境,盡早融洽到員工隊伍中,更快地進入工作狀態;
二、使新員工盡早掌握工作要領和工作程序、方法,達到崗位所要求的業務水平。
第四十四條 職前培訓內容
一、講解公司創業史、現狀、經營范圍及奮斗目標;
二、講解公司組織機構、企業文化,介紹公司人員;
三、講解各項辦公流程,學習各項規章制度;
四、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設備;
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四十五條 在崗培訓和自我培訓
一、公司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和發展需要,建立員工在崗培訓的制度。通過學習培訓,提高、完善和充實員工的各項專業技能,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減少工作中的失誤,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團隊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
二、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持續提高專業知識,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學或接受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公司將酌情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對學習成績優異并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包括薪資晉級、職位晉升等獎勵;
三、公司鼓勵并支持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與業務有關的各項在職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公司在制度上承認員工在社會上有資質的機構院校獲得的各種學歷、學位、資格和技能證書;公司將根據員工自我培訓取得的成績及為公司創造的經濟效益酌情給予鼓勵或獎勵。
第五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六條 員工享有的權利
一、員工正式錄用后,公司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享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書》規定的各項權利;
二、公司員工不因國籍、民族、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社會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三、女性員工享有與男性員工平等的工作權利;
四、員工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的權利。公司應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五、公司員工有權按勞取酬,公司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隨意克扣或者無故拖欠;
六、公司員工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公司應結合自身和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員工享有的基本薪酬為基礎,為其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等福利;
七、公司員工有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企業活動;
八、公司員工享有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四十七條 員工應履行的義務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遵守各項管理細則;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
三、嚴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運作,確保工作流程的順暢高效,對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處及時提出報告,確保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積極學習,刻苦鉆研,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提高職業技能水平,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
五、創造和諧的工作環境,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發揚團隊精神,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六、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七、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準,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二)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八、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規定員工必須履行的各項義務。
第六章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條 出勤時間
一、公司的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每周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為8:00,下班時間為17:30點,中午休息12:00-13:30(含就餐時間)。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性質調整執行。
二、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 17:30以前無故離崗的為早退。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元;超過5分鐘小于15分鐘每次扣款10塊;超過15分鐘小于30分鐘每次扣款20塊;超過30分鐘小于一小時每次扣款30塊。
三、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1、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2、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3、不打卡而沒有說明情況的;
4、曠工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
四、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由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它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五、員工請假的最小時間單位為1小時,累計8小時按一個工作日計算,當月累計不足8小時的,每小時按照日工資的1/8計算考勤。
第四十九條 請假
一、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完成審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二、請婚假、年假、產假、陪產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部門經理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后報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三、請病假、喪假、事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四、病假
1、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無需開病假證明;
2、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復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復印件,并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3、請長病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五、事假
1、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人事行政專員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后由人事行政專員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人事行政專員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2、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否則公司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六、婚假
1、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在崗二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7個工作日。
2、婚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后報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3、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后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一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4、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獲得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七、年假
1、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2、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正常進行為前提。
3、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4、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沖抵年假。事、病假沖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沖抵完后,再按所請事假天數扣款。
5、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八、產假及陪產假
公司視員工個人情況予以另行約定。
第五十條 監督和管理
一、公司全員上下班必須打卡。由人事行政專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
二、員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時上下班打卡的,應當事先向其直屬主管請假,事后向考勤人員補交請假說明。
三、嚴禁托人、代人登記考勤。
四、考勤統計的日期為當月1日至次月1日。
第五十一條 扣款
一、病假處理方式:
病假為無薪假期,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病假可用年假沖抵,最低沖抵單位為0.5個工作日。
二、事假處理方式
1、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事假可以用年假沖抵,最低沖抵單位為0.5個工作日;
三、曠工處理方式
1、曠工期間扣除按本人曠工期的工資及其他補貼。
2、連續曠工三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五個工作日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
四、未打卡并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五、凡發現托人代人打卡的情況,對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給予通報批評,并分別罰款100元;如委托人屬遲到、早退、曠工的,還應按相應條款另行扣款。
六、員工休婚假、喪假、年假、產假及陪產假期間,工資待遇視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補貼。
第五十二條 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員工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按崗位等級取酬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并保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公司按照法律規定向政府指定的機構,為員工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統籌保險;
三、員工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員工工資系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工資以現金方式給付或雙方約定方式給付。
第五十四條 公司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崗位性質和等級,確定員工的工資待遇,并以此作為支付薪酬的依據。員工工資水平隨崗位和等級的變動而變動。
第五十五條 員工工資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項目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直接扣除: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失業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醫療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規定應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六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30日前,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緩工資支付時,應提前1日通知員工,并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七條 員工從較低級崗位調整到較高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一般按較高級崗位的最低檔次執行;員工從較高級崗位調整到較低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一般按較低級崗位的最高檔次執行。
第五十八條 員工因調整崗位及等級,工資的調整自崗位或等級調整之日的下月起執行。
第五十九條 員工試用期工資按其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六十條 人力資源部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監督、管理和處理的職權。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薪酬發放明細的核定;財務部負責具體薪酬發放事宜。
第六十一條 公司員工嚴禁相互打聽工資水平。因相互打聽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終止勞動合同,開除出公司的處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員透露公司薪酬結構和工資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終止勞動合同,開除出公司的處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七章 員工薪酬制度
1、員工薪酬制度
第六十三條 薪酬制度目的:
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機會,促進公司及員工的發展與成長。
第六十四條 薪酬制度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六十五條 薪酬制度內容
一、新雇傭的員工、公司通過考查本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等綜合資歷和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薪級。試用期結束后,公司將根據其本人的實際表現,決定是否調整其薪級。并且在員工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表現情況隨時調整(高、低)員工的薪級。
1、根據公司政策,工資每年4月調整一次。
2、因國家相關政策、行政法規變更或公司人員結構有較大變化以及其它原因時,公司可對工資做臨時調整。
二、工資構成:
本規定提及的薪資是指基本工資、補貼、月獎金、年終獎、加班費、其它收入等。
月獎金: 本月對員工的出勤情況、員工的突出表現及員工對公司的貢獻而定的表彰方式
年終獎:年終獎是對員工一年時間工作業績的表彰方式。
計算公式如下:月工資×工作時間比例×工作表現比例+工作品質考核
工作時間比例:以十二個月為標準,至獎金發放日滿十二個月工作時間比例為1。
加班費計算公式:
工作表現比例:考核分比由各部門主管及同事間相互評分,
平時加班: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1.75*150%*加班時間(天)
休息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1.75*200%*加班時間(天)
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1.75*300%*加班時間(天)
三、員工缺勤、曠工期間的工資計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員工休假規定》, 《員工考勤規定》。
四、新雇員工第一月工資或離職員工最后一月工資將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以下算式計算:(實際出勤天數/月規定出勤天數)*月工資總額
五、支付方式:
員工工資以現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規定的發薪日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存入員工的銀行帳戶。新雇員工的由自己提供公司指定的銀行卡賬號。
員工工資以月為單位計算(考勤計算期以當月為準),如有本月未能計入的加班,將與次月工資一起發放
工資正常支付日為次月30日前
1、中途離職:
若員工因各種原因中途離開公司時,未付的費用(包括工資、加班費和醫療補助費等)將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后和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在里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日一起核發。
六、根據國家以及公司有關規定,以下費用從每月工資中扣除
1. 個人所得稅
2. 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大病)中個人負擔的部分。
3. 個人負擔的工會會費
4. 應由個人負擔但公司已預支的費用
5. 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資、離職員工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6. 其他個人應負擔部分
第六十六條 薪酬保密
一、公司實行薪金保密制度。
二、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員知道員工薪水外,任何員工泄露薪酬秘密,嚴重者將受到開除的處分。
三、員工之間禁止互相了解對方工資情況,如因相互了解產生的工資問題,公司保留對該員工追究相應責任的權力。
第八章 績效考核制度
1、績效考核制度
第六十七條 為加強和提升公司全體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六十八條 績效考核針對所有員工的工作表現。
第六十九條 對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職報告和股東會考核綜合評判的方法,每一個月考核一次(業務穩定后,三個月考核一次),并以此為基礎給出年度綜合評判。具體見表 。
第七十條 對一般管理人員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主管考核綜合評判的方法,每一個月考核一次(業務穩定后,三個月考核一次),并以次為基礎給出年度綜合評判,具體見表 。
第七十一條 :考核體現:
由各部門根據員工的實際表現進行評分,評分標準詳見《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條 自我述職報告和股東大會考核制度在薪資待遇方面有如下體現。具體見表 。
一、月度業績考核為90分以上者,評定為A級,
二、月度業績考核為80-79分評定為B級,
三、月度業績考核為70-79分評定為C級,
四、月度業績考核為60-69分評定為D級,
五、月度業績考核為12個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為A,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5%;
六、月度業績考核為10個A,2個B者,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2%;
七、月度業績考核有6個D者,公司將辭退該員工。
第七十三條 員工的年度綜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為基礎,由直接上級給出綜合判斷。綜合判斷的結果將與該員工的年底獎金掛鉤。具體情況如下:
一、月度業績考核結果相應的分值A:0.5;B:0.0;C:-0.3;D:-0.5。由12個月的累計分數確定對該員工的綜合評判。
二、累計分數大于等于5分者,年度為"A";
三、累計分數小于5分,大于等于3分者,年度為"B";
四、累計分數小于3分,大于等于0分者,年度為"C";
五、累計分數小于0分者,年度為"D";
第七十四條 所有人員的考核時間為當月表現。于次月5號前評定完畢。
第七十五條 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應由直接上級安排對下屬的績效考核面談。績效考核面談應在考核結束后一周內由上級主管安排,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九章 行政辦公規范管理制度
1、行政辦公規范管理制度
第七十六條 為規范公司辦公管理,特制訂如下規定。
第七十七條 辦公儀表規范 著工裝,左胸適當位置佩戴公司徽章,其它應遵守員工守則四、五、七條相關規定,違反規定的,除由行政部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員工一月累計違反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該負責人亦應罰款100元。
第七十八條 辦公室規范
一、辦公桌:案頭用品整齊放置,保證辦公桌整潔無雜物。
二、座椅:靠背、坐椅一律不得放任何物品,人離開時椅子調正。
三、電腦:桌機呈45度貼墻放置,臥式主機置顯示器下,立式主機置桌下。
四、垃圾簍:罩塑料袋,置輔桌后或寫字臺下。
五、報刊:閱讀完后必須上報架或放入辦公桌。
六、外衣手袋:置掛于柜子內,嚴禁隨意放在辦公桌椅或沙發上。
七、文件柜:保持文件放置整潔無雜物,頂上不得堆置文件。
第七十九條 語言規范:
一、交往語言:您好、早晨好、早、再見、請問、請您、勞駕、關照、謝謝。
二、電話語言:您好、請問、稍等、謝謝、再見。
三、接待語言:您好、請稍候、我通報一下、請坐、對不起、請登記、與我聯系、打擾一下、好的、行。
第八十條 行為規范
一、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
二、上班時間不看報紙、玩游戲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并保持辦公室安靜。
四、上班時間,不要在辦公室化妝。
五、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在接待室或會議室進行、會私客不超過5分鐘。
六、不因私事打公司辦公電話,長話須登記長話記錄本。
七、不用公司電腦上網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要隨意使用其它部門電腦,私客不經領導允許不準用公司電腦。
八、未經總經理或部門經理批準,不得索取、打印、復印其他部門資料。
第十章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員工有一個安全、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第八十一條 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第八十二條 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部門主管收回鑰匙并開退宿證明后,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第八十三條 公司宿舍水電費用由宿舍內所住人員住宿時間平均分攤。
第八十四條 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床.
第八十五條 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造成失竊必將追究其責任。
第八十六條 員工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第八十七條 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
第八十八條 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第八十九條 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布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第九十條 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損壞床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違者罰款處理。
第九十一條 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
第九十二條 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床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雇。
第九十三條 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并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后,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第九十四條 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九十五條 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九十六條 每間宿舍自行推薦一位員工做為宿舍舍長,負責管理安排宿舍衛生清潔。
第九十七條 宿舍里不準大聲喧嘩影響他人,若常有人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雇.
第九十八條 保持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并做到人走燈滅、電器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 119 匪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
1、保密制度
第九十九條 保密總則
一、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一百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一百零一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8.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9.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10.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信息
各類技術資料;
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信息均屬公司。
三、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一百零二條 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第一百零三條 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第一百零四條 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一百零五條 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一百零六條 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一百零七條 生產,工程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第一百零八條 保密措施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專人執行。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經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開公司秘密的設備或產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維修、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六、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一百零九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500元: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 則
第一百一十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一百一十一條 本《員工手冊》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一百一十二條 公司員工務必了解本《員工手冊》的內容,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員工手冊》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公司原有的規章制度與本《員工手冊》相抵觸,按本《員工手冊》規定執行。
第一百一十四條 本《員工手冊》由深圳市達泰豐科技有限公司制定并負責解釋。
員工手冊培訓記錄表
序號 | 崗位 | 姓名 | 閱讀日期 | 序號 | 崗位 | 姓名 | 閱讀日期 |
1 | 37 | ||||||
2 | 38 | ||||||
3 | 39 | ||||||
4 | 40 | ||||||
5 | 41 | ||||||
6 | 42 | ||||||
7 | 43 | ||||||
8 | 44 | ||||||
9 | 45 | ||||||
10 | 46 | ||||||
11 | 47 | ||||||
12 | 48 | ||||||
13 | 49 | ||||||
14 | 50 | ||||||
15 | 51 | ||||||
16 | 52 | ||||||
17 | 53 | ||||||
18 | 54 | ||||||
19 | 55 | ||||||
20 | 56 | ||||||
21 | 57 | ||||||
22 | 58 | ||||||
23 | 59 | ||||||
24 | 60 | ||||||
25 | 61 | ||||||
26 | 62 | ||||||
27 | 63 | ||||||
28 | 64 | ||||||
29 | 65 | ||||||
30 | 66 | ||||||
31 | 67 | ||||||
32 | 68 | ||||||
33 | 69 | ||||||
34 | 70 | ||||||
35 | 71 | ||||||
36 | 72 |
1、員工必須認真閱讀《員工手冊》,在確認守則內容沒有問題并能夠遵守后在此表中簽字;
2、《員工手冊》是公司行使管理權、合同解除權的重要依據,敬請反復閱讀本守則。